6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案件6件(来电2件,来信4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3件,噪音1件。其中,梅江区1件,兴宁市2件,平远县2件,市直单位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6月1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三批群众举报案件6件(来电2件,来信4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3件,噪音1件。其中,梅江区1件,兴宁市2件,平远县2件,市直单位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