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九批群众举报案件4件(来电1件,来信3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2件。其中,梅县区1件,兴宁市1件,蕉岭县1件,五华县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5月28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十九批群众举报案件4件(来电1件,来信3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2件。其中,梅县区1件,兴宁市1件,蕉岭县1件,五华县1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