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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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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保易理赔难戳痛人心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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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5: 时评       上一篇    下一篇

■ 徐建辉

2022年8月,黄女士投保50万元重疾险,2025年1月确诊肺腺癌后遭保险公司拒赔,理由为未告知母亲乳腺癌等家族病史。近日,北京金融法院终审判定保险公司未明确询问肿瘤家族史,需支付理赔款50万元、退还保费6454元并继续履行合同。

黄女士赢了,但这条维权路,走得并不轻松。从一审到二审,个中煎熬可想而知。更值得追问的是:还有多少“黄女士”没能站到法庭上?还有多少理赔申请被一句“未如实告知”挡在门外?那句流传甚广的吐槽——“保险公司有两种不赔:这也不赔、那也不赔”,戳中的正是无数投保人的心头痛。

现实中,保险公司的“拒赔逻辑”,往往就是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和专业术语的模糊性,把解释权牢牢抓在自己手里。你买保险时,他百般热情、千般承诺;等你申请理赔,他就拿出放大镜逐字逐句抠字眼,把“未告知”的帽子扣你头上。这是典型的“宽进严出”——收钱时门槛低,赔钱时障碍多。据统计,近70%的人身保险案件涉及“如实告知”争议,足以说明问题之普遍。

更令人担忧的是,这种“无理由拒赔”似乎已经成为某些保险公司的“商业模式”乃至行业不公开的“潜规则”——不管该不该赔,反正先拒了再说,能吓退一个是一个,吓不退的拖进诉讼程序,消费者时间、精力、金钱耗不起,最终妥协了事。即便败诉,也不过是按合同赔付本该赔的钱,没有额外代价。稳赚不赔的买卖,何乐而不为?

如何打破“任性拒赔”的怪圈?首先,司法引领是关键。本案中,北京金融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示范裁判,明确告知义务的边界,对保险公司“滥用询问权利任意扩大询问范围”的行为亮明态度。这样的判例越多,保险公司的“小算盘”就越难打响。其次,监管强化是硬约束。对无正当理由拒赔、恶意拖延理赔的保险公司,不能只是“责令改正”,更要有真金白银的罚单、有市场准入的限制,让违法违规成本远高于违规收益,倒逼其规范发展。第三,消费者维权意识是基础。黄女士的坚持,不仅为自己讨回了公道,也为后来者蹚出了一条路。面对不合理的拒赔,不要轻易放弃,法律是最后的防线。

当然,更重要的是保险行业自身的“道义觉醒”。保险的本质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风险共担,不是“我收你钱,出事别找我”的零和博弈。当一家公司把“如何拒赔”的研究投入,超过“如何履约”的努力,他就离行业初心越来越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