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3月16日,市政府公布梅州市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客家话传统吟诵”等7大类共32个项目入选。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强化科学保护,制定实施保护规划,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和合理利用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
本报讯 (记者刘晓娟)3月16日,市政府公布梅州市第十一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客家话传统吟诵”等7大类共32个项目入选。
市政府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强化科学保护,制定实施保护规划,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传承、传播和合理利用工作,推动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