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3月13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革命老区是党和人民军队的根。确保革命老区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生活,是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底线任务。
《意见》明确了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锚定到2035年革命老区同全国一道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聚焦更好解决革命老区人民急难愁盼问题,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区施策,统筹好加大支持力度和激发内生动力、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的关系,以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为关键抓手,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为重要突破口,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传承弘扬红色文化,优化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把革命老区建设得更好,让革命老区人民过上更好生活。
《意见》强调,要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做优特色高效农业,推动重点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发展,加强革命老区与发达地区产业合作。要促进区域城乡协调发展,加强区域协调联动,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要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完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加强重点群体就业服务,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系统推进生态环境保护。要增强教育科技人才支撑,提升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质量,增强创新驱动发展能力,加大人才帮扶力度。要赓续传承红色血脉,保护红色资源,讲好红色故事,加强红色教育。要加大支持保障力度,强化政策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支援合作机制。
《意见》强调,要加强组织实施。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本意见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