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1日起,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新政策施行。近日印发的《梅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细则》,聚焦门诊选点等群众关切事项进行了调整,进一步提升职工医保门诊保障水平。
《实施细则》明确,职工门诊实行选点就医,全市200多家定点医疗机构可供自由选择。参保人员年度内可选择不超过2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须选定1家为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涵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县级中医医院、人民医院等,既能就近满足群众小病、慢性病诊疗需求,也可依托上级医院保障疑难复杂病症的就医需要。
在保障待遇上,职工门诊报销再次升级。2026年1月1日起,梅州职工医保普通门诊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885元提高至2002元,季度限额为500.5元。政策范围内在职职工在一级、二级、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60%、55%、5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
为方便参保人员办理,医保部门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选点服务。市医保部门提醒,职工门诊选点实行年度一定,除急诊、抢救外,在非选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需市外就医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可同步选点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华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