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鹏
天津市公安部门近日依法对一名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此案是自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施行以来,天津首例对该年龄段未成年人执行行政拘留的案件。
据报道,2026年1月某日凌晨,李明(化名,案发时15周岁)伙同张军(化名,案发时17周岁,已被刑事拘留)从外省市窜至天津市某区,以破坏性手段撬砸10余辆豪华汽车玻璃实施盗窃,窃得项链、现金等贵重财物。
长久以来,我们总习惯对未成年人的过错多一份宽容,觉得他们年纪小、不懂事,犯错在所难免,可这份宽容,有时却变成了纵容。就像这名15岁少年,跨区域结伙作案,用破坏性手段盗窃财物,不仅给车主带来了巨大损失,更扰乱了社会秩序,这样的行为,早已不是“不懂事”就能轻飘飘带过的。过去,有些未成年人正是抓住了“年龄免罚”的漏洞,心存侥幸、肆意妄为,从轻微违法一步步走向严重犯罪,等到真正无法挽回时,再谈教育早已为时已晚。新法的实施,不是要苛责未成年人,而是要让他们明白,无论年纪大小,只要触碰法律红线,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份明确的约束,才是阻止他们误入歧途的第一道屏障。
这起案件,给所有家长敲响了一记警钟。很多家长觉得,孩子还小,只要管好衣食住行就够了,却忽略了对他们规则意识和法治观念的教育,甚至在孩子犯错后,第一反应不是批评纠正,而是想方设法包庇纵容,觉得“护着孩子”就是爱孩子。可事实上,真正的爱不是无底线纵容,而是教会孩子明辨是非、敬畏法律。如果家长一直模糊对错边界,孩子就会误以为“犯错不用担责”,久而久之,就会一步步突破底线,最终付出沉重的代价。
教育和惩戒不是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对于情节严重的违法未成年人,适度的惩戒,是最直接的警示,也是最有效的教育。对这名少年的拘留,不是放弃他,而是通过这种刚性约束,让他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明白法律的威严,在惩戒中醒悟,在教育中成长,这才是真正的“爱孩子”,是对他的未来负责。
宽容不等于纵容,惩戒也是一种守护。愿所有家长都能扛起教育责任,用正确的方式守护孩子成长;也愿新法的实施,能筑牢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法治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