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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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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梅州日报

促成兄弟多年纠纷一朝解

日期: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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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4: 民生一线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李盛华

通讯员 钟梁

近日,梅江区法院依托“法官+驻村第一书记”联动工作机制,促成一起兄弟间的果园电费纠纷“案结事了”,有效维护乡村和谐稳定。

13年前,家住某村的兄弟俩为解决各自相邻果园的用电问题,合资架设了电线杆、电缆等设施。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因电费分摊发生分歧,关系逐渐恶化。弟弟将哥哥诉至法院,要求其偿还自己为哥哥垫付的电费,并提出共有电线杆等设施归哥哥所有,由哥哥补偿架设费用。

梅江区法院经审理,判决两人共有的电线杆等设施归哥哥所有,哥哥向弟弟支付设施折款及电费共6000元。原告弟弟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裁定维持原判。

判决虽已生效,但兄弟间心结未解,哥哥迟迟不愿履行付款义务,矛盾随时可能激化。梅江区法院派驻该村的驻村第一书记在走访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一审承办法官联系,决定共同开展判后回访和矛盾化解工作。

“判决只是明确了法律上的权利义务,但真正解决兄弟间的矛盾,还需我们从情理法多角度做工作。”驻村第一书记表示。在村干部的协调下,法官与驻村第一书记角色互补、双线发力,采取“背对背”的方式分别做兄弟俩的思想工作。法官从法律角度解释判决依据,阐明不主动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驻村第一书记围绕亲情伦理、乡邻口碑等方面进行劝导。

经过多次耐心沟通,兄弟俩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在村干部、法官和第一驻村书记的见证下,哥哥主动将6000元款项支付给弟弟,兄弟俩冰释前嫌。

该案的成功化解,是梅江区法院深度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缩影。近年来,梅江区法院积极探索“一个联络机制、一套解纷流程、一批普法站点”的“三个一”工作机制,通过与镇街综治中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对潜在矛盾风险隐患提前介入;对涉邻里关系、土地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采取“全程调解+判后跟踪”“法官+书记”联合调解等模式,提升解纷效果;在各镇街设立诉讼工作站、法官服务点,定期开展法律咨询、普法宣传活动,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2025年以来,梅江区法院与各镇街联动化解纠纷27件,民事案件调解撤诉率超50%,大量矛盾化解在基层、消弭在诉内,为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可靠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