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梅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平远现场会在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召开。现场颁发梅州首批集体林地《不动产权证》(红证)和《林地股权证》(绿证),为“绿水青山”转化为“金山银山”提供了“梅州方案”。
原国家林业局林改领导小组副组长、原福建省林业厅厅长黄建兴,梅州市副市长代伟,梅州市林业局局长刘采峰,平远县委副书记、县长喻勇,平远县副县长李菲丹,广东平远龙文—黄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平远县林业局局长林志鹏出席会议。
喻勇在致辞中表示,现场颁发的首批集体林权证,标志着平远在林权改革上迈出了关键一步,接下来,平远将把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为一把手工程,积极引入市场主体,探索多元合作与利益连接模式,并通过整合国企平台资源,努力提升连片经营效率,让林农能够稳定地获得租金、股金、薪金等多重收益。同时,大力引进支持林业龙头企业发展,积极培育林木精深加工、林下经济、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新业态,推动林业接二连三融合发展。
据了解,“红证+绿证”林改模式是梅州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核心创新。该模式通过集体林地《不动产权证》定根基,全面厘清集体林地的准确边界,从根本上解决权属模糊的“历史旧账”;并以《林地股权证》活产权,在稳定承包关系的同时,将破碎化林地集中统一,推动“小山”变“大山”,“小林”变“大林”,对农户的承包经营权量化折股,实现“确权不确林、分股不分山”,为下一步企业入驻进行集约化、规模化经营奠定坚实的物质基础。截至目前,省林改试点县平远县已完成对全县163万亩林地、136个行政村、1522个村民小组的外业测绘矢量调查,其中石正镇马山村、上举镇八社村、河头镇黄田村、泗水镇文贵村等4个试点村已全面完成林权确权,涉及林地面积6.19万亩。
(荣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