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丰顺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明确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达1056.49平方公里(105649公顷),涉及16个乡镇。此举旨在进一步提升县域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严禁违法违规开垦行为,科学预防水土流失,为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础。
在管理要求方面,公告作出三项明确规定:一是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开垦的将依据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政策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二是在范围内种植经济林的,需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并采取有效水土保持措施,严防水土流失;三是对违反规定在划定范围内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丰顺县将严格按照划定范围落实监管责任,强化日常巡查执法,确保禁止开垦要求落地见效,持续守护县域生态安全。
(荣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