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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6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梅州日报

凝聚社会力量 共筑防艾长城?

日期: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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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4: 时评·专题       上一篇    下一篇

图为梅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合影 图为工作人员向市民发放艾滋病相关宣传资料

今年12月1日是第38个“世界艾滋病日”,宣传活动主题为“社会共治,守正创新,终结艾滋”。让我们一起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携手消除歧视,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用包容之心温暖他人,为实现“零艾滋”的目标共同努力。

认知 剖析传播机制 掌握核心知识?

艾滋病的医学名称叫“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症”(AIDS),由艾滋病病毒(HIV)感染引起,主要损害人体的免疫系统,导致人体免疫功能受损甚至崩溃,无法消灭入侵人体的病菌,进而出现各种机会性感染、肿瘤等,最终死亡。

HIV主要存在于感染者及病人的血液、精液、阴道分泌物、乳汁、伤口渗出液中,通过性接触、血液和母婴三种途径传播。HIV可透过黏膜感染人体,但无法入侵正常皮肤,只在皮肤破损时才有了通往人体的通道,也就是说“黏膜和破损的皮肤是艾滋病病毒进入人体的唯一途径”。

近年来,性传播已成为艾滋病流行的主要途径,同性或异性之间的性接触都会导致艾滋病的传播。多性伴,患有其他性病或生殖器脓疮、溃疡、炎症,肛交,使用毒品或酒精制品后发生性行为等情况更容易增加传播风险。血液传播的途径主要有:与别人共用注射器静脉注射吸毒,使用未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针头,使用未经检测的血液、血液制品以及被感染的组织、器官,与他人共用剃须刀、牙刷,外伤、打架斗殴引起的流血交叉感染,救护伤员时救护员破损的皮肤接触到伤员的血液。母婴传播主要是感染了艾滋病的妇女在分娩和哺乳时,可以把病毒传染给婴儿。

据悉,HIV在尿液、汗液、粪便、泪液、唾液中的含量极少。因此,正常社交、共同生活、共用公共设施、蚊虫叮咬以及咳嗽、打喷嚏、流泪、出汗等不会引起病毒传播。

预防 筑牢安全防线 树立正确观念?

预防艾滋病,一要洁身自爱,遵守性道德,坚持每次正确使用质量合格的安全套。为避免感染,绝对不能与HIV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发生无保护性的性行为。二要拒绝毒品,珍爱生命。三要使用一次性或经严格消毒的注射器,到正规场所进行纹身、穿耳洞等操作,使用检测合格的血液或血液制品,积极参与无偿献血,不到非法血站卖血。

艾滋病是一种可防可治的传染病,关键是早预防、早检测、早治疗!虽然目前尚不能治愈,但已经可以像糖尿病、高血压一样,通过长期服药控制病情发展,正常生活、工作甚至达到预期寿命。

人体从被HIV感染发展到艾滋病阶段通常需要2至10年,这段时间称为“潜伏期”。处于潜伏期的感染者,外表和正常人没有区别,但已具有传染性,仅凭身体有无症状及体征不能判断是否感染,必须进行HIV检测才能确定。

我国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提出“四免一关怀”政策。因此,有高危行为者,如卖淫嫖娼、男性同性性行为、多性伴、一夜情、性伴感染状况不明、艾滋病感染者的配偶或性伴、共用针具或新型毒品吸毒者、在非正规医疗单位拔牙或纹身者,不侥幸、不恐惧、不逃避,应主动向各地疾控中心或“不尬青年”微信公众号、“南粤艾情驿站”微信公众号寻求艾滋病检测和咨询,建议经常发生高危行为者每3个月检测1次或者进行暴露前预防。上述机构或平台均提供免费检测、专业咨询等服务并严格保密。

行动 普及防艾知识 传递人文关怀?

近年来,我市卫健部门与疾控中心协同发力,通过举办主题宣传活动、联动教育部门及学校等多元举措,普及艾滋病防治知识,消除认知误区,倡导积极向上的青春理念和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有力营造起全民防“艾”、合力抗“艾”的良好社会氛围。

每年“世界艾滋病日”期间,卫健部门联合多部门举办主题宣传活动,通过现场咨询、摆放展板、播放宣传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市民普及艾滋病的传播途径、预防措施及其他相关知识,有效提升公众主动防范艾滋病的意识和能力。

为帮助广大青年学生掌握更多艾滋病防控知识,推进学校预防艾滋病教育工作深入开展,教育、卫健等部门多次在中小学、职校、高校举办系列活动,包括教师(校医)预防艾滋病健康教育授课比赛、校园艾滋病防控微视频创作比赛、防艾专题讲座及专题宣传活动等,向师生宣传艾滋病防治知识,消除他们对艾滋病的恐惧并充分认识到远离艾滋的重要性。

艾滋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需要全社会目标一致、凝心聚力,共同抗击艾滋病,维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通过一系列宣传活动,我市让更多人了解艾滋病、正视艾滋病、防范艾滋病,进一步消除了市民对艾滋病的恐惧和对艾滋病人群的歧视心理。如果身边发现了艾滋病感染者或病人,不用害怕,更不要看不起他们、排斥他们,应当关心并尽力帮助他们,使他们能够正常生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