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元鹏
打开社交平台,有人晒出AI生成的古风写真,有人用“一键换脸”制作军警变装视频,甚至有人将经典影视片段里的主角换成自己——如今,AI换脸技术已走进普通人的生活,成为不少人娱乐消遣的工具。但这看似有趣的“黑科技”,若使用不当,可能触碰法律禁区。北京市石景山人民法院法官提醒,滥用“AI换脸”可能涉及侵犯他人肖像权、名誉权,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构成侮辱罪或诽谤罪。
“一键换脸”技术已成为大众娱乐的新工具,但伴随而来的,是滥用技术侵犯肖像权、亵渎国家形象、触碰法律红线的乱象。“一键换脸”绝非无拘无束的“玩闹”,而软件端作为技术落地的核心环节,完全可以通过规则嵌入与功能约束,为其划定不可逾越的边界。
软件端是阻断“换脸乱象”的第一道关卡,需从源头设置“法律警示阀”。当前部分换脸软件对潜在风险视而不见,生成军警形象时不提示职业标识使用规范,处理他人肖像时不要求授权确认,这直接放任了用户的违法风险。若软件在设计时就嵌入硬性规则:生成军警相关内容必须弹出《军服管理条例》《人民警察法》的风险提示,使用他人肖像时强制要求上传授权证明,虚构执法、作战场景时直接触发功能限制,就能从操作入口遏制违法行为。
软件端还需建立“内容标识与审核机制”,杜绝误导与侵权。《互联网信息服务深度合成管理规定》要求AI生成内容需明确标识,而这一责任理应由软件方主动承担。软件可对生成内容自动添加“AI合成”水印,且水印需清晰可辨、不可随意去除,避免公众将虚拟内容误认为真实场景,比如生成军装照时,水印需同步标注“非真实军警人员”,防止诈骗或形象滥用。
此外,软件端的规范需兼顾“约束”与“引导”,平衡技术便利与法律底线。对于普通用户的娱乐需求,软件可提供合规的创作模板。比如明确标注“仅供娱乐”的虚拟形象生成、无版权争议的风景换脸等;对于可能涉及敏感内容的操作,除了技术限制,还可附加普法弹窗,用典型换脸案例让用户直观了解违法后果。
AI换脸亟需法律刚性约束。“一键换脸”技术本应服务于合法创作,而非成为侵权违法的工具。软件端作为技术与用户的连接点,要为“换脸”行为划定清晰的法律圈。唯有软件端先筑牢防线,才能让技术在娱乐与合规之间找到平衡,避免“换脸”变成法律冒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