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5-12-29
星期一
当前报纸名称:梅州日报

斑马线礼让行人蔚然成风

日期:07-29
字号:
版面:3: 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李盛华

实习生 黄章逸

斑马线作为行人过马路的安全通道,是城市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衡量城市文明程度的一个标尺。近年来,梅州交通参与者的文明交通意识和法治意识不断提升,斑马线前主动礼让行人蔚然成风。

记者在梅城嘉应东路和彬芳大道交汇处的一处无信号灯斑马线旁看到,一名年轻男子准备过马路,一辆黑色轿车在距离斑马线约十米处便明显减速,稳稳停在斑马线“礼让行人”的标志前,男子随即快步通过斑马线。不久,又有多名行人走向斑马线,一辆白色轿车早早刹车,其他车辆陆续停下。其中一名中年人走得慢,但所有车辆都耐心等候,无人鸣笛催促。不少行人通过时还向驾驶员挥手致意。

在附近上班的陈女士对礼让行为赞赏有加:“以前晚高峰想过马路得‘见缝插针’,总是心惊胆战。现在多数时候只要脚步有向前的趋势,车流就会像按了暂停键一样停下让行。”家住附近的市民林女士也表示,车辆在斑马线前停几秒钟,对行人来说就是一种安全感和被尊重的感觉。

礼让行人的背后,是文明的一大步,更是法治精神的体现。近年来,梅州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宣传文明交通和相关法律法规,相关部门严格执法,并主动向社会曝光典型违法、事故案例,让法治精神、规则意识在越来越多人心里生根,推动“斑马线礼让行人”成为一种文明习惯。

法律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也有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