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通过,决定: 任命刘伟炎为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科工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曾宏为五华县科工商务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翁俊峰的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五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6日通过,决定:
任命刘伟炎为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科工商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曾宏为五华县科工商务局局长,免去其五华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免去翁俊峰的五华县自然资源局局长职务。
现予公告。
五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