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导+教育+查处 沉浸式宣传守护安全
日期:01-29

民警组织群众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通讯员 杨艺 摄
茂名晚报讯 记者 刘锋兰 通讯员 杨艺 根据广东省为期一年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部署,为切实筑牢道路安全防线,日前,高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聚焦摩电出行安全痛点,在学校、商圈、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设立固定宣传岗,以“劝导+教育+查处”深度融合模式,开展沉浸式安全宣传活动,让安全理念深入人心。
该大队对不戴头盔、逆行、违法载人、闯禁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等突出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并在相关平台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严重违法行为予以曝光。同时,更注重安全理念的正向引导。现场通过电视滚动播放摩电事故警示视频,用真实案例敲响安全警钟。民警主动上前与过往群众面对面讲解交通法规要点,手把手示范头盔正确佩戴方法,还向大家派发安全宣传单页,把实用的安全知识精准送到群众手中。
针对轻微违法者,交管大队采取“临时劝导员”的做法。让当事人亲身参与路面交通劝导工作,在实践中切实感受交通管理责任,深刻认识自身违法行为的潜在危害,从“被动接受教育”转变为“主动传播安全”。
高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有关人员表示,宣传活动旨在引导践行“早点走、靠右行、慢慢开”文明安全交通理念,是开展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中强化宣传教育环节的生动实践。接下来,交管部门将持续优化宣传岗布局,加密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的管控与宣传频次,以“硬核执法+暖心宣教”的双重举措,持续深化专项整治成效,全力守护市民平安出行。
安全骑行,文明相伴!交管部门提醒广大摩电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摒弃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交管部门倡议:
1.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逆行、不超速、不违法载人载物;
2.驾驶摩电出行时,务必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做好自身防护;
3.拒绝无牌无证、非法改装(加装雨棚、提速等)行为,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