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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茂名晚报

市民可拨12345举报生态破坏行为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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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茂闻       上一篇    下一篇

  茂名晚报讯 记者和沛蓉 10月22日,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领导做客《茂名民声热线》节目,围绕市民关心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话题,与听众实时交流互动、细致答疑,全面传递我市生态环保工作的进展与温度。

“十四五”成绩单亮眼,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
  今年是“十四五”收官年,谈及我市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取得的成就,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介绍,2021-2024年,我市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7.5%-98.9%,PM2.5年均浓度为19.0-21.6微克/立方米,地表水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80.0%-86.7%,地表水劣Ⅴ类水体比例和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均为0(即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质优良(一、二类)面积比例为97.5%-99.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已从2021年的35.0%提高到2024年的72.5%,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累计下降14.61%(前四年累计进度目标完成率为71.3%),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保持100%,县级以上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均为100%,重点工程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量完成省下达的年度指标任务,生态质量指数保持稳定。

联动城管协同发力,破解地摊经济油烟噪声困扰
  近年来,地摊文化夜生活成为新的消费风向,但也带来了一定的油烟污染和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的生活作息造成较大影响。对于这种移动污染源,生态环境部门是怎么联合城管部门做好管理工作?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领导答复,2019年机构改革后,我市明确分工社会生活噪音和餐饮油烟污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划给市城市执法局。为做好该类移动污染源的监管工作,生态环境部门和城管部门联合草拟了《茂名市城管领域涉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协调会商、案件移送、执法协助、信息共享、联合督导工作。
  在日常监管过程中,该局主要做好三项工作。一是将执法检查、投诉核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给城管部门;二是根据执法需要积极提供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认定机构、监测单位名录,配合做好监测取证工作;三是结合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联合城管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并动态互通监管、执法情况,形成监管合力。

投入45亿元攻坚整治,小东江流域水质明显提升
  对于群众关心的小东江流域治理情况,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介绍,2021年以来,省政府向茂名安排了帮扶资金15.108亿元,茂名市全力争取落实各方统筹资金约30.32亿元,共计投入约45亿元用于实施小东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5大方面38项工程。新增完成茂名市第一水质净化厂二期9.9万吨/日扩建工程、高州市金山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化州市同庆镇(茂名监狱)污水厂一期0.4万吨/日提标改造工程、金塘镇污水厂二期扩建工程、化州市第二水质净化厂3万吨/日等重点项目。
  石碧断面水质从2021年的Ⅴ类提升至2025年以后的Ⅳ类,定类项目氨氮从2021年的1.53mg/L,降至2025年1-9月0.28mg/ L,下降幅度达82%,水质提升明显。

明确环保维权路径,市民举报生态破坏可拨12345
  普通市民发现有人破坏生态环境(如非法倾倒危废),能否要求对方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针对该问题,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领导介绍,国务院授权的省级、市地级政府作为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权利人可以根据有关职责分工,指定有关部门或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普通市民暂不能直接作为索赔主体。但市民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举报,提供破坏行为的时间、地点、现场照片或视频等证据,由相关部门核查后,依法启动赔偿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