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六次会议期间,广大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积极提交提案,认真履职尽责,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截至2月5日17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349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立案343件,不予立案6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225件,占65.6%;集体提案118件,占34.4%。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24件,占36.2%;政治建设方面提案6件,占1.7%;文化建设方面提案36件,占10.5%;社会建设方面提案165件,占48.1%;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12件,占3.5%。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提案者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以高度负责的政治热情和严肃认真的科学态度,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委工作安排,聚焦“十五五”规划实施,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及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二是提案者坚持质量为先导向,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与专长,认真思考、精心选题、深入调研,提出的建议务实可行,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提案者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的使命担当,通过提案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专门协商机构作用,展现了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活力。
大会闭幕后,对立案提案,市政协办公室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