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孙愫
在唐山法律界,有这样一位女性,她以专业为剑,斩断纠纷荆棘,守护公平正义;她以公益为翼,播撒法治阳光,传递社会温情。她就是市政协委员、河北红蔷薇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微。她深耕法律领域二十余载,从法院干警到律所创始人,从专业律师到公益先锋,以女性特有的坚韧、细腻与担当,在执业办案中追求极致,在公益普法中倾情奉献,生动诠释了新时代巾帼法律工作者的风采与力量。
“心有红蔷薇,事事皆可为”,这是张微坚守二十余年的执业理念。2005年自河北大学法律专业毕业后,她进入路北区人民法院工作,积累了宝贵的司法实践经验。怀着对律师职业的向往与对公平正义的不懈追求,她于2011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并获得律师执业资格。此后,她牵头成立了唐山市首个以女性为主体的律师事务所,带领团队走出了一条特色发展之路。
“从法院到律所,改变的是工作场景,不变的是对公平正义的追求。”张微这样总结自己的职业转型。她带领团队构建“联横合纵、链条式”法律服务模式,聘请法学专家担任顾问,坚持“疑难案件,团队办案”,致力于将法律服务做到极致。她秉承“心有红蔷薇,事事皆可为”的理念,将当事人的信任视为最高责任。
自执业以来,张微成功代理了经济合同纠纷、房地产、刑事诉讼等各类案件数百件,接受法律咨询数千人次,为企业和个人挽回经济损失超千万元。她曾通过专业、理性的代理和充满温度的沟通,促成诉讼双方握手言和,对方甚至转而聘请她担任法律顾问。凭借精湛的业务能力和高度的职业操守,张微先后荣获全国三八红旗手、河北省“最美木兰”、河北省“十大法治人物”等多项荣誉称号。
作为一名女性法律工作者,张微对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有着更深切的情怀和更执着的坚持。她牵头成立了唐山市首个女法律工作者服务社,凝聚起律师、法官、学者等多方力量,共同为女性维权提供专业支持。她带领的“红蔷薇”公益法律服务团队,已成为唐山法治宣传和妇女儿童维权领域一张靓丽的名片。团队组建了“红蔷薇”讲师团,开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专题普法宣讲。近年来,累计举办公益普法讲座60余场,覆盖听众超过6万人次,带领团队主动承接12338妇女维权热线,提供咨询;带领“五朵金花”服务队开展法律扶贫暖心行动,为“春雷女童”、创业女性等特殊群体提供定向帮扶和免费法律咨询。
“作为一名政协委员,我深感‘十五五’开局之年的法治建设使命重大。”张微说,今年她撰写了《关于持续推进法治唐山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提案》,建议从立法、执法、司法、服务四方面发力,以法治化手段破解发展瓶颈,让企业办事省心、经营放心、发展顺心,为唐山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筑牢法治根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