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孩子可以用配偶的职工生育险吗?
日期:01-10
【问政内容】 我媳妇生孩子可以用我的职工生育险吗?
【问政回复】 相关部门答复如下:
根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唐山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唐政发[2023]1号)中“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未就业配偶,按我市支付标准的50%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其配偶已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按照城乡居民保险规定定额报销生育医疗费,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规定,反映人家属已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