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志远)近日,市场上出现通过网络社交平台、个人代购等渠道销售所谓“减肥神药”的情况,主要涉及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替尔泊肽等名称带有“肽”字的注射剂。为保护消费者生命健康与合法权益,防范用药安全风险,曹妃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特发布以下消费警示:
司美格鲁肽、利拉鲁肽、替尔泊肽等药物,本质上是一类用于治疗2型糖尿病的处方药。其中,部分品种的特定剂量已获国家药监局批准,可用于治疗肥胖或超重,但其适用人群有极其严格的医学标准限制。根据国家《肥胖症诊疗指南》,通常仅适用于体重指数(BMI)达到一定标准且伴有特定并发症(如高血糖、高血压等)的患者,并需在生活方式干预无效时,由医生评估后使用。单纯追求身材苗条而并不符合医学指征的消费者,不属于适用人群。
使用此类药物必须在医生全面诊疗和持续指导下进行,不可自行购买使用。
消费者从非正规渠道(如微商、代购、部分无资质的生活美容机构等)购买的相关产品,面临巨大安全陷阱:成分造假与非法添加、所购产品可能根本不含宣称的药品成分,而是非法添加了如利尿剂(如苄氟噻嗪、布噻嗪)、已被禁用的西布曲明或其他不明化学物质,通过导致脱水、抑制食欲等方式制造“快速变瘦”假象,严重危害健康。走私或仿冒的上述药品,也可能存在“剂量不准、成分不明、存储失当”等问题,无法保证疗效,更可能因污染或变质引发严重毒性反应。
我国法律明令禁止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和个人销售药品,也禁止销售未经批准进口的药品。消费者通过非法渠道购买,自身权益无法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