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经高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评定,拟对吕升彬、梁创铮、伍宏霖、梁智钧等4人及时伸出援手救助他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9月29日—10月5日。
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被公示人及其见义勇为事迹有异议,请以真实姓名向高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人:徐警官 联系电话:17376882598
联系地址:高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高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
2026年9月28日
关于吕升彬等4人见义勇为的主要事迹
2026年9月26日14时30分左右,吕升彬(男,高州市石鼓镇人)、梁创铮(男,高州市石鼓镇人)、伍宏霖(男,高州市石鼓镇人)、梁智钧(男,高州市石鼓镇人)等4人在广东省高州市石鼓镇西基山龙湖村东侧与茂南区金塘镇民主灯园村西侧的河道,发现陈炜健、冯火林在该河道深水区出现险情,严重威胁生命安全,情况十分危急。吕升彬等4人不顾个人安危,挺身而出,相互配合搭救,最终将陈炜健、冯火林救起转移至安全区域,以实际行动践行了见义勇为的高尚精神。为弘扬“好心高凉”及树立社会正气的楷模,根据《广东省见义勇为奖励和保障条例》和《高州市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关于见义勇为的确认办法(试行)》规定,现拟对吕升彬等4人的行为确认为见义勇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