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将跨境人民币业务纳入市属国企考核
日期:07-04
记者杨海云通讯员郑晓罗艳梨
本报讯近日,茂名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将跨境人民币使用情况纳入市属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内容,茂名成为广东省首个明确将跨境人民币使用情况纳入国企考核的地级市。
跨境人民币业务可有效帮助企业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降低结算成本。但由于习惯和金融环境等原因,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使用该业务的主动性仍不足。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结合茂名市深化普惠金融改革工作要求,主动谋划——以将跨境人民币业务纳入市属国企考核为突破口,推动市属国企发挥“头雁效应”,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中小微外贸企业广泛使用跨境人民币结算,让更多市场主体共享金融改革红利。
据介绍,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多次与市国资委沟通,并联合开展政策宣讲和数据分析,最终得到市国资委大力支持,明确表态并复函同意纳入考核。这一举措将推动市属国企在对外经贸往来中优先采用人民币跨境结算,并通过合同币种约定、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引导配套中小微企业同步受益,实质性降低涉外中小微企业的汇率风险和交易成本。
“这不是简单地增加一项考核,而是希望通过国企示范,让普惠金融改革在跨境金融领域落地见效。”中国人民银行茂名市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市国资委开展政策培训,跟踪国企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情况及对中小微企业的带动效果,并作为茂名国家级普惠金融改革试点的特色案例总结上报。
业内人士指出,目前国内仅少数城市将跨境人民币业务纳入国企考核,茂名此次在广东省地级市中率先突破,具有较强的示范价值和推广意义,为粤东西北地区以金融改革赋能实体经济提供了新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