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
日期:06-30
■通讯员 关伊桐
本报讯 近日,茂南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三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木亮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崔晓玲、陈发、苏莹金、陈耀明、李毅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吴春雷,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景朴,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有关领导及各镇人大、街道工委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会议书面传达学习了2026年3月2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雄安新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2026年4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的重要讲话精神(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区政府关于2024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重点项目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2025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及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项目落地年”专题询问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全民健身活动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幸福河湖建设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政府关于预防和惩治毒品违法犯罪情况的报告;听取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2025年度述职评议对象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听取区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区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表决并通过了《茂名市茂南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茂名市茂南区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的决议》;审议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经表决,免去李忠兴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免去黄波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免去李开颖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免去吴永堂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职务,免去潘创华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免去许晓明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车燕茹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免去陈昊青的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会议经表决,任命王夏凌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河东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李开颖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任命吴永堂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任命潘创华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镇盛人民法庭庭长,任命康晓丽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任命梁准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副庭长,任命陈文锋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任命伍岳媚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羊角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梁献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镇盛人民法庭副庭长,任命李小玉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任命王慧思为茂名市茂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