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富强(市区)
茂名日报报道,广东、广西六市法检部门深化云开山司法保护区域合作。以“粤桂同心护生态·法检聚力守云开”为主题,广东茂名、湛江、阳江、云浮四市与广西梧州、玉林两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召开高规格会议,并共同签署《广东广西六市深化云开山司法保护区域合作的意见》。十二家法检单位在这份合作协议上共同签字,标志着粤桂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已从2023年框架协议阶段的“搭架子”,迈向了如今“填血肉、通经脉”的深度实践阶段。
唐诗有云“青山一道同云雨”,古人借此抒发深厚的情谊,而放在今日的云开山上,这句诗却成了最贴合的自然地理写照——云开山脉横亘粤桂两省区,大山没有人为的分界碑,水流不分省市归属,鉴江、黄华江、罗定江从这里发源,向东向南奔流不息,林冠在岭线上连绵成一片。生态本是一体的,云开山脉同根同源、山水相连,但现实中却存在管辖权限与职责的分割,也零星出现非法采伐、超量采砂、跨境排污等治理难题。这些问题最棘手的地方,在于违法者常贴着行政边界“打擦边球”:执法人员追到省界,违法分子退一步就进入邻省辖区;依本省法条量刑时,邻省的标准却难以完全对齐。当生态环境破坏者利用省界“套利”,保护者就不能再被省界束缚。这正是粤桂法检在云开山下开展跨区域合作的核心动因。
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不仅是一种治理态度,更交出了一份实打实的三年生态答卷。回溯过往,2023年9月,粤桂六市12家法检单位在云开山保护区共同签署《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并揭牌成立粤桂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基地,在全国范围内首次创新性地将跨区域协作的“第一条铁轨”铺进了云开大山。三年来,司法机关依法审结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747件、民事案件731件、行政案件596件,判决侵权人承担生态修复金及环境损害赔偿共计3.07亿元,多个案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典型案例;补植复绿、生态服务令、碳汇认购等多元修复模式也从“试水”转为“常态”。信宜市人民法院将茂名首份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令张贴在云开山保护区大雾岭片区,明确禁止在保护区内砍伐、狩猎、非法开垦等破坏生态的行为,划定了生态保护的“高压线”;茂名法院还将审理的首例破坏环境资源案件的巡回审判搬进云开山、带到群众身边,这也是当地首次针对环境资源案件开展巡回审判,茂名、信宜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当地护林员、村干部、村民代表共70余人旁听了庭审。与此同时,茂名检察机关打造的“益美云开”公益诉讼品牌,已在云开山脉的63个自然保护地设立服务站,“检察公益诉讼+网格化”模式与“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的触角,更是延伸到了云开山脚下的村一级。
数字背后,藏着一条更关键的线索:生态司法保护正从“事后惩罚”向“事前阻断”前移,同时向生态“修复落地”后延。判了刑不等于恢复了绿意,罚了款不等于还清了河水。只有将跨区域案件协作、生态修复联动、碳汇交易司法保障、巡回法庭和检察公益诉讼等“硬构件”逐一落实,协作机制才不会停留在纸面上,而是成为山里人切实能感受到的“带电的高压线”。更重要的是,此次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站在了新的法治节点上。今年3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该法典将于8月15日正式施行,这是中国生态环境法治从分散立法走向体系化的重要里程碑。过去,跨区域协作依赖框架协议、会议纪要、联席会议——这些方式虽然发挥了应有作用,但终究是“软约束”;生态环境法典实施后,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将拥有更统一的尺度、更清晰的授权与更强的刚性。粤桂六市抓住这一时间窗口签署合作协议,本质上是提前将“法典精神”转化为六市可操作落地的“方言版细则”——通过统一办案尺度、打通跨域执行渠道,让生态修复判决不再“跨省悬空”。这一步,走得及时,也走得扎实,更具现实的必要性。
对茂名而言,这场司法保护跨区域合作会议在家门口召开,不仅是东道主的荣光,更是沉甸甸的责任与机遇。茂名地处广东省西南部,面朝南海、背倚云开山脉,是云开大山核心区域的所在地。云开山脉群峰耸立,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达数十座,主峰大田顶海拔1704米,就坐落在茂名市唯一的广东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地处信宜市辖区境内。作为粤西第一高峰,大田顶也是整个云开山脉的最高点,对粤西的气候、生物、水文等生态环境具有重要影响,更是云开山脉生物多样性保护不可或缺的关键所在。云开山脉是黄华江、鉴江、罗定江等主要河流的发源地,被誉为粤西、桂东地区的“生物多样性宝库”与“生态安全屏障”。若不能携手守护好云开山,粤西地区的“绿美”建设便失去了血脉根基;反之,若主动作为、齐心协力管护好云开山区域,这片天然的山林竹海将成为茂名最持久的绿色资产——清新的空气、优质的水源、丰富的物种、宜人的气候,最终都会转化为老百姓的获得感与生活幸福感。近年来,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全省率先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完成“三合一”改革,法检两院探索出“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源头治理”深度融合的护绿路径。这些在生态保护、区域联动上的实践积累,让茂名有条件、更有底气当好粤桂协作的“中转枢纽”与生态治理、产业发展的信息共享“神经中枢”。
当然,我们也需清醒认识到,粤桂个别偏远山区群众“依山靠山”的生产生活现实需求客观存在,历史遗留的粗放利用山林等农林习惯及传统劳作意识,并非一朝一夕就能扭转。在最严格的法治与最有效的治理之间,始终需要一座跨越鸿沟的桥梁——那便是公正且可感知的司法生态保护实践。当巡回审判走进云开大山的村落,让群众亲眼见证“砍伐古树、毁坏山林”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当下达生态服务令时,让责任人穿上护林员服装弥补曾犯下的过错;当投入生态修复金,在云开山坡上种下一排排绿色树苗——这些“看得见的正义”,比空洞说教更具说服力,也更能让群众深刻认识并在生产生活中自觉践行生态保护理念。
唐代诗人王昌龄的诗句“青山一道同云雨,明月何曾是两乡”,本意是说朋友情谊虽隔山川路远,却依傍同一道青山、沐浴同一片云雨、共顶同一轮明月,何来“两地”之分?如今用来诠释云开山的跨区域司法保护,更彰显出云开山在地理与法理层面的双重契合,别有深意。粤桂两地的云开大山本是一个整体,山水从未分离,是大自然中休戚与共的生物多样性生命共同体,只是后来人为划定的区域分界线与界碑,让人产生了“可分开管理”的错觉。事实上,云开大山北起西江南岸、南至广东湛江廉江市,呈东北—西南走向,绵延200多公里,主体横跨茂名、湛江、阳江、云浮、梧州、玉林六市。粤桂六市同受云雨润泽,在同一片蓝天下展现两广山脊的壮美,同一源头的江河滋养着六城百姓,同一个生态命运共同体维系着两千多万人口的饮水安全、粮食安全与气候安全。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绿水青山既是自然财富,又是经济财富。如今,粤桂六市法检部门紧紧握住司法守护之手,握住的不仅是深化区域司法合作协议的承诺,更是两千多平方公里云开山脉绿色发展的未来。让云开山的野生动植物不必在省界处为“安家”与繁衍生息而犹豫,让众多水源的源头不因属地界址而变浑浊,让茂名这座“南方油城”再添一张“滨海绿城”的生态名片。因为,云开山下的茂名,不仅盛产荔枝,更有碧海轻送的清风;不仅能炼出石油,更有青山层峦叠翠的绿美生态。
青山一道同云雨,粤桂同心护云开。司法区域合作实践充分证明,守得云开见月明,守好云开更见绿美。以这道青山为坚实见证,此次粤桂六市法检部门在司法区域合作中已然紧握守护之手,我们更殷切期待下一次响起的,是为见证云开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丰硕成果而响起的热烈掌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