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
日期:03-06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25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7名委员,2025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茂名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茂名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计划、使用计划执行情况报告》《茂名市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茂名市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茂名市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关于修订<茂名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决定》《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修订)》。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茂名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设7个科,5个管理部。现从业人员86人,其中,在编49人,非在编3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5年,新开户单位1003家,净增单位630家;新开户人数2.74万人,净增人数0.69万人;实缴单位7519家,实缴人数31.08万人,缴存额71.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9.15%、2.26%、4.81%。2025年末,缴存总额690.52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2%;缴存余额219.94亿元,同比增长11.4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9家。
(二)提取:2025年,12.12万名缴存人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48.73亿元,同比下降5.41%;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8.30%,比上年减少7.38个百分点。2025年末,提取总额470.5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55%。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70万元。(注:生育二孩及以上且至少一个子女未成年的家庭、我市高层次人才、购买装配式住宅上浮可贷额度20%,即单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60万元,双缴存人个人住房贷款最高可贷84万元。)
2025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66万笔30.02亿元,同比分别增长34.57%、50.41%。
2025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5.97亿元。
2025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0.09万笔287.53亿元,贷款余额133.34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7.02%、11.66%、11.7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60.62%,比上年末增加0.16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9家。
2.异地贷款:2025年,发放异地贷款1127笔、44123.10万元。2025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149595.70万元,异地贷款余额105327.98万元。
(四)购买国债:2025年,未购买国债。2025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5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88.53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74.93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13.59亿元。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5年,业务收入53063.70万元,同比下降0.27%。存款利息16834.90万元,委托贷款利息36226.39万元,其他收入2.41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5年,业务支出34776.79万元,同比增长8.58%。支付缴存人住房公积金利息31527.62万元,归集手续费1689.26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559.91万元,无其他支出。
(三)增值收益:2025年,增值收益18286.91万元,同比下降13.67%。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5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5279.59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00.00万元,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107.32万元。
2025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680.00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1264.11万元。
2025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067.80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209152.21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5年,管理费用支出1258.81万元,同比增长3.84%。其中,人员经费324.50万元,公用经费419.83万元,专项经费514.48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末,个人住房贷款不良贷款余额720.51万元,不良率0.05%。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41067.80万元。2025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27.88%,非企业单位占69.88%,灵活就业人员占2.24%。新开户缴存人中,企业单位占43.11%,非企业单位占41.96%,灵活就业人员占14.93%。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18.33%,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6.90%,租赁住房占3.03%,老旧小区改造占0.16%,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7.7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0%,出境定居占0%,其他占3.84%。
(三)贷款业务
个人住房贷款:2025年,支持缴存人购建房89.7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为12.19%,比上年末增加1.26个百分点。
发放贷款笔数中,购买新建住房占83.68%,购买二手房占16.32%。
发放贷款笔数中,单缴存人申请贷款占29.14%,双缴存人申请贷款占70.11%,三人及以上缴存人共同申请贷款占0.75%。
借款人中,30岁(含)以下占31.66%,30岁-40岁(含)占41.67%,40岁-50岁(含)占21.49%,50岁以上占5.18%;购买首套住房申请贷款占92.53%,购买二套及以上申请贷款占7.47%。
(四)住房贡献率
2025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95.62%,比上年增加9.74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租购并举支持缴存人解决住房问题
1.支持租赁住房消费。2025年,16989人提取住房公积金14766.46万元用于租赁住房,分别比上年增长22.95%、37.22%,有效减轻缴存人租房资金压力。
2.支持支付购房首付款。2025年,支持2158人次提取住房公积金25188.92万元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助力缴存人顺利实现购房意愿。
3.支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5年,支持125人提取住房公积金781.30万元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改善缴存人居住环境,适配老旧小区居住需求。
4.支持多子女家庭购房。2025年,共向多子女家庭发放住房贷款529笔、31333.10万元,针对性支持多子女家庭购买自住住房,降低其购房资金压力。
(二)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缴存基数调整
2025年,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26100元(2024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均工资三倍)、下限1750元(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兼顾不同收入群体公平缴存,政策已严格落地执行。
2.提取政策优化
修订《茂名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取消异地购房还贷户籍地、工作地限制;将加装电梯提取范围扩展至双方父母住宅;新增老旧电梯更新改造提取;缩短提取周期(购房还贷1年改3个月、租房半年改按季度),进一步便利缴存人提取使用。
3.贷款政策完善
(1)修订《茂名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将保障性住房纳入贷款范围,优化最低可贷额度机制,明确欠缴公积金3个月(含)以上、购买砖木和混合结构房屋两类不予贷款情形,规范贷款业务办理流程。
(2)出台《茂名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2025年,发放“商转公”贷款2063笔、90493.80万元,切实减轻缴存人还贷压力,政策执行成效显著。
4.利率下调惠民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自2025年5月8日起,下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2.1%和2.6%,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分别调整为不低于2.525%和3.075%,惠民政策已全面落实,惠及广大缴存借款人。
(三)服务改进情况
2025年,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围绕缴存人需求持续优化服务体系,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通过制度化、标准化、法治化、数智化建设提升服务质效。
1.党建引领树品牌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积极参加省“先锋杯”工作创新大赛、市直机关工委“千支部千品牌”创建活动,打造“初心领航圆梦安居”党建特色品牌,将组织优势转化为惠民实效。
2.扩面提质惠民生
聚焦村(居)干部、灵活就业人员,通过下沉宣讲、平台宣传推动缴存扩面,全年新增村(居)干部开户1115人、新增灵活就业人员开户4677人,切实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覆盖面。
3.“四化”建设强内功
制度化筑基:修订完善16项内控制度,编制中心制度汇编,构建“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规范管理体系。
标准化提效:推行帮办代办、延时服务,归集、提取业务网办率分别达99.26%、94.49%,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夯实数据标准化,常态化开展数据治理,整改问题数据、优化校验规则,强化数据质量管控;严抓接口安全管理,防范化解网络与数据安全风险。
法治化护航:试行“135”快速响应机制,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签署《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优化维权投诉处置流程,有效提升执法水平,全年受理电话热线7938通、“12345”工单1003件、信访件56件,发出执法及催缴类文书2100余份,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数智化赋能:启动智慧公积金项目建设立项工作,制定数智化建设实施方案,聚焦风险防控、业务审批、便民服务等关键场景,探索人工智能在提升办公效率、优化服务体验、强化风险预警处置等方面的实践应用。
(四)数字化发展情况
2025年,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持续推进数字化转型,夯实技术支撑,筑牢安全防线,提升政务服务协同效率。
1.推动“高效一件事”集成化服务场景落地见效。完成“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一件事”涉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接口开发、功能测试及正式上线工作,实现相关业务一体化办理。
2.持续织密织牢网络安全与数据安全防护网。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测评与密码应用安全性评估,开展住房公积金数据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排查,全面落实渗透测试、漏洞扫描、安全基线核查及系统安全加固等工作,保障公积金数据和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3.配合完成粤省事、粤商通(人脸核验)原生鸿蒙系统版适配改造测试及粤省事平台信创适配改造上线测试,为新技术平台的稳定落地与推广应用筑牢技术支撑,提升平台兼容性和缴存人使用体验。
(五)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1.中心获评2024年度省住房公积金体检评估复评优秀单位。
2.中心“灵活缴存公积金圆梦安居惠万家”项目晋级第十三届广东省“先锋杯”工作创新赛复赛。
3.中心机关第三党支部被评为市直机关“四强”党支部。
4.中心离退休人员党支部被评为茂名市“六好”离退休干部党支部。
5.郑勇同志被评为“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表现突出个人。
6.赖锦瑶同志获广东省第四届会计知识大赛三等奖,获茂名市高层次人才业务知识技能竞赛一等奖。
(六)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2025年,新立案处理职工投诉案件22宗,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1宗,为13名职工追回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共31.53万元,切实维护《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权威和职工合法缴存权益。
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