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三重发力”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效
日期:01-14

行政执法人员入企检查。通讯员 唐艺丹 摄
■通讯员 冯文波 王荣生
本报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切实破解涉企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多头检查、过罚不当等难题,市司法局立足行政执法监督职能,以“综合查一次”为抓手、以包容审慎监管为桥梁、以规范行政裁量权为切口,“三重发力”全面提升涉企行政执法质效。
大力推行“综合查一次”
真真切切为企业减负
聚焦企业反映强烈的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等痛点,健全清单管理机制,组织22个执法领域制定并动态更新“综合查一次”事项清单,将118项高频行政检查事项纳入“综合查一次”清单。信宜市通过建立“白名单”制度,对“白名单”精准筛选优质企业实行差异化检查,实现“一次上门”开展“执法+服务”,全面减少入企频次。全市前三季度实施行政检查大幅减少,行政检查案件同比减少147563件,同比下降66.17%;入企行政检查同比减少13355次,同比下降51.12%。
大力推行包容审慎监管
彰显“柔性执法”温度
坚持“执法为民”理念,将柔性执法融入涉企监管全过程,制定《关于规范运用非强制性监管手段的指导意见》《茂名市实施行政执法“观察期”制度工作指引(试行)》,推广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行政指导等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市场监管、生态环境、城管、医保等领域出台实施“观察期”工作指引,实施“观察期”案件54件。全市23个行政执法领域向社会公布了388项免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和免强制事项清单,实施减免责清单事项的案件2987件,减免罚款3934万元。
大力推行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
保障执法公平合理
以破解不当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为切入口,让企业得到公平合理的执法“款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工作方案》,部署市直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全市31个行政执法领域均已直接适用省级相关部门制定的行政裁量权基准,4个市直部门结合职能并根据茂名市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进一步细化本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组织农业农村等领域自查案卷709件,督促问题整改32个,抽查复查45件案卷均规范适用自由裁量权基准,有效促进涉企行政执法质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