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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茂名日报

信宜市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

日期:1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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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6:信宜观察       上一篇    下一篇

■通讯员 杨嘉丽 饶慧芳
  本报讯
近日,笔者从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获悉,为扎实推进“四水联治”工作部署,该局聚焦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核心任务,通过强化源头管控、开展专项执法、推动综合治理等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有效遏制了畜禽养殖污染突出现象,切实筑牢信宜市生态环境安全防线,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畜禽养殖污染是影响水环境质量的重要因素,也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之一。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坚持问题导向,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作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组建专项执法队伍,对辖区内畜禽养殖场开展“拉网式”排查,重点核查养殖规模、污染治理设施建设与运行等情况。
  据了解,2025年以来,全市累计立案查处畜禽养殖领域环境违法案件3宗,涉及废水超标排放或治污设施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共计处罚金额24万元。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在全市范围常态化开展镇街全域巡查,每月对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实施全覆盖核查。截至2025年10月,禁养区内未出现新建、复养等违法行为,管控成效持续巩固。通过系列专项执法行动,畜禽养殖污染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安全防线进一步夯实。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信宜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是信宜市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任务和关键抓手。当前,部分养殖场仍存在粪污处理不规范、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对农村人居环境及水环境质量造成影响。下一步,该局将联合各镇街及相关部门,全面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工作:一是严格落实禁养区管控,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养殖行为;二是督促养殖场配套完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稳定运行;三是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严肃查处偷排、漏排等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技术指导与政策宣传,引导养殖户向绿色养殖转型,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坚实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明确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之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