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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茂名日报

历史无情复有情(4)

日期: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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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2:热评       上一篇    下一篇

吴兆奇
  (接上期)

奇冤巨祸突袭茂名

  武则天圣历元年(698年),茂名发生了震荡岭南的冯君衡事件。在这个事件之前,《新唐书·后妃传》中有一段记载:
  有上封事言岭南流人谋反者,太后遣摄右台监察御史万国俊就案得实即论决。国俊至广州,尽召流人矫诏赐自尽,皆号哭不服,国俊驱之水曲,使不得逃,一日戮三百余人。乃诬奏流人怨望,请悉除之。于是太后遣右卫翊府兵曹参军刘光业、司刑评事王德寿、苑南面监承鲍思恭、尚辇直长王大贞、右武卫兵曹参军屈贞筠,皆摄监察御史,分赴剑南、黔中、安南、岭南等六道讯鞫,而擢万国俊左台侍御史;光业等亦希功于上,惟恐杀人之少。光业杀者九百人,德寿杀七百人,其余亦不减五百人。
  这段记述,白纸黑字记载着武则天的一场大屠杀,当她接到奏折密告岭南被流放的人谋反,即派酷吏万国俊前去办案、核实就地处决。万国俊到了广州,把流放的人全部集中起来,假传武则天的诏谕,要他们统统自杀,这些“流人”都号啕大哭不服,万国俊便把他们驱赶到水潭里,使之难以逃生,一天杀死了300多人。他便向武则天假奏被流放的人都有怨恨之心,应该全部杀死。于是武则天又派出了几名酷吏,以监察御史的身份,分赴剑南(今四川成都一带)、黔中(今四川、贵州交界的彭水一带)、安南(今越南北部)等六个行政区,大举斩杀“流人”。同时还升了万国俊的官。
  过了三四年,酷吏们又在岭南制造了大屠杀高潮。
  就在圣历元年(698年),又有人密告,岭南人心不稳,武则天派酷吏到了潘州(那时的潘州,管辖着现在的高州中部到电白的西南部和吴川的东部),观察冯君衡的动静。有学者考证,那时冯君衡在潘州任参军之职,他是冼夫人的第五代孙子,由于他骄傲自大,又不懂得阿谀送礼,于是招来了杀身灭族之祸。这在《大唐故开府仪同三司赠扬州大都督高公神道碑》中,可见到一些记述。《高公神道碑》就是高力士的墓道竖的碑,其中有说:“……使有
??察者,?不知承式,高下在心,因以矫诬罪成。於乎!裂冠毁冕,藉没其家……”这段碑文虽有三个字模糊认不出来,但意思是十分清楚的。冯君衡被人冤枉诬告,武则天将他定为“裂冠毁冕,藉没其家”之罪。那么,这“裂冠毁冕,藉没其家”犯的是一条什么罪呢?《唐律疏议》是讲唐朝的法律的。裂冠毁冕,藉没其家,是“十恶”不赦的罪,谋反,大逆,都属于这条大罪。其中规定:“诸谋反及大逆者,皆斩;父子年十六以上者皆绞,十五以下及母女、妻妾(子妻妾亦同)、祖孙、兄弟、姊妹若部曲、资财、田宅并没官,男八十及笃疾、妇人年六十及废疾者并免(余条妇人应缘坐者,准此);伯叔父,兄弟之子皆流三千里,不限藉之同异。”这就是俗话说的抄家灭族。何况,酷吏们总是以滥杀为功,哪管什么法律?武则天派了讨击使李千里带了讨击军对冯冼家族进行扫荡“讨击”,这些狼虎之师把冯冼家人和族人斩的斩,绞的绞,流的流,抓的抓,甚至连部下都不放过,财产、田宅被没收,连小孩子都被绑为奴。冯冼族人活着的便四处逃命,隐姓埋名,藏匿他乡,大量的族人逃到海南、广西、贵州等地。冯家村和君衡府第惨遭打砸,夷为平地,冼府、冼墓、冼庙悉被摧毁,冼墓的巨碑轰然倒地,砸成碎块,碑座只剩下今日所能见到的残躯剩壳。一时间冲天飞尘蔽日,火光烟幕遮天,岭南一隅经受了一场惨绝人寰的酷劫。当时的冯家村已人烟灭绝,而冼村也荒凉废弃,连今阳西县织簧镇的冼村都受到株连,现在只剩下乱竹、棘丛和遍地的布纹瓦砾。岭南冯冼巨族遭受这次重灾巨祸的打击,已经是没落凋零,难以振作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