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南法院:司法拘留强震慑 失信男子一次性付清八万余元
日期:11-24
■记者 陈英梅 通讯员 陈依婧 陈伟巍
本报讯 “别拘留我,我现在就给钱!”近日,在茂南法院司法拘留措施的震慑下,被执行人陈某某从“拒付”转变为“秒还”,当即付清了拖欠的8.1万元制作费。
2023年至2024年期间,茂名某设计经营部多次委托茂名某广告公司为其制作广告牌等产品。后经双方结算,该设计经营部出具《欠条》,确认尚欠广告公司8.1万余元制作费未支付,承诺于2024年8月付清。
然而约定期限届满后,该设计经营部却未能如约付款。经多次催收无果,广告公司将该设计经营部及其经营者陈某某诉至茂南法院。
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该设计经营部和陈某某向广告公司支付8.1万余元及相应违约金。判决生效后,陈某某未主动履行义务,广告公司只得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第一时间向陈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劝导其积极应对纠纷,尽快履行义务。陈某某口头表示愿意支付款项,但此后均以“经营困难”、“在外谈生意”等理由拒不履行。
执行人员穷尽措施未发现该设计经营部、陈某某名下有可供执行财产,多次前往该经营部也未能找到陈某某,执行工作陷入停滞。但执行人员没有气馁,仍坚持找寻案件突破口。
近日,执行人员收到一条关于陈某某行踪的关键线索,案件迎来了转机。执行人员立即赶往陈某某所在地,成功将其拘传到法院。
执行人员耐心向陈某某说理释法、分析利弊,善意敦促其主动履行,并严肃告知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但陈某某依旧以各种理由拒绝履行,还扬言“大不了就拘留我!”
鉴于陈某某态度恶劣,执行人员当即向其宣布《拘留决定书》,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
在送往拘留所的路上,陈某某终于意识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不是“走过场”,一味逃避并不能解决问题。醒悟后的陈某某马上改了口风,赶紧请求打电话让家人送钱过来。
接到消息的陈某某家属赶到法院,全额向广告公司支付了制作费及相应违约金。陈某某诚恳承认错误,并向广告公司负责人道歉。鉴于陈某某态度发生了根本转变且完全履行了付款义务,茂南法院决定提前解除对其的拘留措施。至此,该案圆满执结。
在日益复杂的社会环境中,建立一个诚信的社会显得尤为艰巨,但并非不可实现。法院此次的公开曝光行动,无疑为构建诚信社会迈出了重要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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