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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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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茂名日报

茂名市消委会发布“双十一”消费提示

日期: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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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5: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陈英梅 通讯员 李珊
  本报讯 一年一度的“双十一购物节”已来临,各大电商平台的促销活动已陆续启动,线上线下购物气氛日益浓厚。为保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科学、理性消费,规避购物风险,茂名市消委会特此发布以下消费提示:一、选择正规平台,保障交易安全
  请消费者优先选择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电商平台或直播间进行购物。务必警惕各类不明链接与营销活动,不轻易泄露个人重要信息。坚持使用平台官方渠道完成支付,拒绝任何形式的私下交易或向个人账户直接转账,确保资金安全。二、看清促销规则,警惕价格陷阱
  请勿轻信“低价”宣传,建议提前了解商品平日价格,防范“先涨后降”等虚假优惠。请仔细阅读预售、满减等复杂活动规则,特别留意使用条件与退款政策。支付定金前须谨慎,明确尾款支付时间和商家发货责任,注意消费者单方面取消订单时定金可能不予退还。三、坚持按需购买,理性规划消费
  建议消费者提前制定购物计划,按实际需求购买,避免因促销氛围而冲动消费或过度囤货。面对直播带货等推荐商品,请保持冷静,仔细核查商品详情,不盲听“网红”宣传。特别是对食品、化妆品等有保质期的商品,要合理估算用量,防止造成浪费。
  “双十一”购物节期间当消费者遭遇虚假宣传、商品质量缺陷、拒不退换货等问题时,可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和《电子商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身权益。维权途径可依次选择协商解决、平台介入、投诉举报、司法诉讼。一是先通过平台客服发起投诉,要求商家履行退换货或赔偿义务;二是若协商未果,可申请交易平台介入处理;三是平台处理不佳可通过12345、12315热线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举报,也可通过“消协315”投诉平台向消协组织投诉;四是如果涉及金额较大、情节严重,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