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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茂名日报

以法治理念解决乡村矛盾纠纷

日期:1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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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7:热评       上一篇    下一篇

陈冲(化州)
  茂名日报报道,化州市丽岗镇通过“情理法融合”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数月的跨村山岭权属及道路建设纠纷,石梳村与石村两方代表在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鲜活范例。
  石村梁氏兄弟因修路和土地问题与石梳村发生争端,乃至将新建的水泥路拆除。所幸,双方没有“硬碰硬”“拳头对脚板”对着干,而是向当地的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处。丽岗镇调委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勘察,两次召开调解会议,借鉴学习“枫桥经验”,通过深入座谈、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使双方达成共识,握手言和。最后,“案结、事了、人和”,皆大欢喜。
  这个案例值得推广。在农村,涉及村与村之间的土地问题、树林权属问题引发的矛盾、争端很多,过去在传统观念里,往往是大村欺小村,强势欺弱势,谁的“手臂粗、拳头大”,谁就说了算。也因此,时常出现村与村之间的群斗,轻则伤,重则死,以致形成出现“世仇”、“族仇”、“永不通婚”。这都是丛林法则,愚昧落后的封建残余留下的产物,必须摒弃,必须连根拔掉!丽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处理石村与石梳村的纠纷,两村群众主动求助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更显得文明与法治的高妙。真切希望各处乡村能学习借鉴此种做法,遇到分歧和矛盾,能主动求助当地的调解委员会,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大局观念为重,共同解决生活中工作中遇到的难题,做到“案结、事了、人和”,皆大欢喜。同时,也希望各地基层调解委员会,能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通过‘1+6+N’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解决”,让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稳定、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