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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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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茂名日报

依法协商化纠纷 共修界路促和谐

日期: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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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08:社会       上一篇    下一篇

■记者 文华春 通讯员 杨超波
  本报讯
近日,化州市丽岗镇通过“情理法融合”调解机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数月的跨村山岭权属及道路建设纠纷,石梳村与石村两方代表在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达成和解协议,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为基层社会治理提供了鲜活范例。
  今年5月,石梳村村民发现本村名为“白亦山”的山岭部分区域被水泥硬底化了,经查系邻村石村的梁某忠、梁某中兄弟所为。据石梳村社长陈土志反映,该地块属村集体所有,1962年土地证存根编号2211明确记载四至范围。梁氏兄弟称曾于去年与个别村民口头协商改路,但石梳村多数群众表示不知情,认为属擅自侵占,于是组织机械将新建水泥路面拆除,矛盾由此激化。
  双方围绕山岭权属、林木损毁赔偿、道路通行权等问题争执不下,向丽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处。镇调委会高度重视,于5月7日组织现场勘察,并于6月5日、12日连续召开调解会议,邀请两村经济合作社代表参与协商。
  调解中,石梳村提出三项核心诉求:一是要求梁氏兄弟赔偿被毁林木及土地占用费共计6000元;二是允许在43米×4.5米范围内重建水泥硬底化道路,但必须作为两村公共道路使用,不得私占;三是明确原90米泥路中穿越石梳村山岭的23米路段土地权属归石梳村所有,石村可自由通行。同时,双方同意以现场多棵粗大“爆皮王”树木为界,确认山岭分界线。
  石村代表、社长梁某忠诚恳表示,修路初衷是为便利村民出行,但确因事前沟通不足、对政策法规了解不深,导致误解加深。他当场承诺:由其兄弟二人承担全部林木及土地补偿费用;完全接受以“爆皮王”为界的划分方案,支持立石刻界;同意由镇干部清理其在公共道路范围内种植的林木;并自愿在原址恢复43米×4.5米的水泥硬底化道路,供两村共同使用。
  在镇调委会见证下,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书,完成盖章确认。此次纠纷的成功化解,是丽岗镇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体现。“我们坚持‘早发现、早介入、早化解’,通过‘1+6+N’基层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矛盾纠纷就地解决。”该镇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表示。
  该案例不仅厘清了历史权属争议,更探索出“依法确权、合理共用、损失赔偿、共建共享”的农村土地纠纷化解新路径,为乡村振兴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协议签署后,两方社长均表示将以此为契机,携手推进土地合理利用,共建睦邻友好村社关系,共同助力村集体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