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5年3月上旬至6月上旬,5个市委巡察组对市委办、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等12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对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等5个党组织开展“百千万工程”机动巡察。近日,市委巡察组分别向上述被巡察党组织反馈巡察情况,传达市委书记庄悦群在听取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情况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和十二届市委第七轮巡察集中反馈会暨第八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提出明确整改要求。
巡察反馈指出,近年来,被巡察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视察茂名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着力推动各项工作上新台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不足:有的党组织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还有不足,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不够到位;有的聚焦主责主业不够,在统筹协调、沟通联络、参谋辅政等方面与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还有差距;有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打折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顽固反复,仍然存在资产管理混乱、违规发放补贴、超标准接待、文风不实等问题;有的推进“百千万工程”不够有力,改革攻坚锐气不足、要素保障滞后、资金使用效能不高,对下属单位、关键岗位、重点项目监管不够有力;有的落实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责任不够到位,存在整改表面化、成果转化不足甚至边改边犯问题。
巡察反馈强调,被巡察党组织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作为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推动茂名高质量发展、实现“走在前列”目标的有利契机,增强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
要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被巡视党组织配合巡视工作规定》,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条逐项抓好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确保整改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一把手”要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亲自抓,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推动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到实处。相关职能部门要深化巡察成果运用,加强专题调查研究,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着力加强监管、完善制度,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衔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要做实做细整改日常监督,盯紧重点人、重点事、问题不放,强化实地检查,对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抓住典型严肃问责;要把巡察发现问题以及整改落实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管理监督的重要参考。巡察机构要加强统筹督促,推动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本轮巡察收到反映一些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及有关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