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书房岭光地发村、书房岭高峰村、公馆镇大埠口村、大埠口梁村(茂南区学府路北延线建设工程用地)征地范围内插有坟签的坟墓,请坟主在2025年4月12日前自行迁移完毕。坟主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坟主所在村委会证明、坟签到公馆镇人民政府殡改站办理迁坟手续。逾期不办理迁坟手续并迁移坟墓的,一律按无主坟处理。 联系电话:柯生 18206688996 特此公告! 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