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烟公﹝2024﹞第9、10号
2024年12月12日,我局接到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四大队在广东省云茂高速高州路段查获的两车卷烟,并依法予以先行登记保存。
请物主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广东省高州市烟草专卖局(地址:广东省高州市冼太大道138号,联系人:张显冼冲朴,联系电话:0668-6670879)接受调查处理。若逾期不来接受处理,我局将依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七十三条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对涉案烟草专卖品作出处理。特此公告。
广东省高州市烟草专卖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