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晓兰(茂南)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我们继续讲好身边的生动故事,带动更多市民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积极参与城市建设和治理,共建和谐美丽城市,共创幸福美好生活。为此,要围绕文明城市创建这一中心考题,坚持理念上“创建为民”、方法上“创建靠民”、结果上“创建惠民”,多措并举书写文明城市创建的优秀答卷。
创建靠民,着力树牢群众“创文”主人翁理念。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各地要凸显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好、保护好、发挥好人民的积极性,促进人民参与文明城市创建的整个过程,才能保障文明城市的人民性。一要精准宣传内涵让文明创建人人知晓。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开设“文明创建看变化”、“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红黑榜”等专题专栏,营造浓厚的创建氛围。同时积极宣传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这些观念深深植根于广大人民群众的心中,实现从“认同”向“践行”迈进、从“价值遵循”向“生活习惯”转变,持续促进人民群众言行文明化。二要精心设计活动让文明创建人人可为。深入开展“百场文明宣传进社区”、“小手拉大手文明随手拍”、“好心茂名文明同行”以及“小小讲解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推动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文明创建活动,用各自的方式和行动诠释着对文明的理解。三要精确拓展领域让文明创建处处可为。积极拓展创建领域,鼓励不同群体的市民多形式多维度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无论是机关企事业单位还是“两新”组织,无论是党员干部还是市民群众,都能在文明创建中贡献力量。
创建为民,着力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创建文明城市的最终目标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城市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需要。我们要牢记文明城市创建为民利民的初心使命,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让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更有保障。在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中,既要着眼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的硬性要求,也要聚焦解决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急难愁盼的软性要求,注重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硬指标与维护市民利益、满足市民合理诉求有机结合起来,坚持统筹谋划,一体推进,确保实现“双赢”。如我市开展“创文巩卫”为民办实事活动,其中建设“微公园”20个、完成“微心愿”1411个、开展“微服务”2100多场次,切实解决市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创建惠民,着力促进群众共享文明成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要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将全方位的创建成果惠及最广大的群众。一是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宜居的城市空间。锚定市民美好生活需要,统筹规划、建设、管理诸环节,持续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十大强基”、“十大提升”和“十大攻坚”工程,整体推进城市空间建设。如我市打造了江东北路社区体育公园等6个城市“口袋公园”,成了市民身边的“绿色氧吧”,为市民提供了更多的休闲娱乐空间。二是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便利的公共服务。着重整治“两违”、占道经营、车辆乱停放等城市顽疾,提高城市管理的精细度。为了缓解停车难问题,市交投集团建成1万多个智慧路内停车泊位。三是让人民群众享受更丰富的文化生活。积极挖掘茂名“好心”文化的精神内涵,打造“好心茂名”城市品牌,以优质的文化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