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刑事审判职能 助力社会基层治理
日期:12-09
■记者 许巨滔 通讯员 彭焕钦 杨松鸿
本报讯 “民有所呼,我必有所应。”近日清晨,高州法院的彭焕钦法官收到来自高州市潭头镇某村委会的一封深情致谢信及一面锦旗,锦旗上赫然写着“讲法释理服众,于法于情为民”,字里行间洋溢着对法院及彭法官团队的由衷感激。信中,村委会特别感谢高州法院及彭焕钦法官办案团队,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展现了公正无私、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精神,成功将矛盾纠纷扼杀于萌芽状态,用心、用情、用力彻底解决了跨越十几年的纠纷案件,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时间回到几个星期前,彭焕钦在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主动延伸刑事审判职能,积极发挥调解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动矛盾纠纷实质化解,避免了案件二次转入民事诉讼及执行程序,让原本关系剑拔弩张的二人冰释前嫌,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这是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叔侄间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白某是被害人白某甲的侄儿,两家房屋相邻。由于被告人父亲生前未对二人相邻的房屋作出明确的界至,在被告人父亲去世后,被告人因常年外出务工,与叔叔关系逐渐疏远,二人因此对相邻房屋的界至及流水渠的方向产生巨大分歧,并发生肢体冲突,最终导致被害人轻伤二级。
承办法官彭焕钦在深入了解案情后,组织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进行详细分析与讨论。“该案案情复杂、当事人积怨深、纠纷时间跨度长,如果一判了之,两家人恐由怨成仇,轻则影响邻里关系,重则可能会导致矛盾激化,有再发刑案的隐患。”“‘事结’易解,难解的是双方的‘心结’,要修复双方关系唯有加强调解工作。”
为达成促使被告人真诚认罪悔罪、帮助被告人积极改造的法律效果,同时实现促进矛盾风险有效化解的社会效果,彭焕钦决定依托“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通过“庭所共建”多元解纷新模式,与派出所、司法所、村委会等干部组成联调小组,对被告人、被害人双方进行约谈,缓和双方对立情绪。
彭焕钦认为只有“溯本求源”,才能化解积怨。既然纠纷因房屋界至而起,那就深入现场,一探究竟。在争议现场,彭焕钦认真核对双方房屋产权证上载明的面积及界址,用卷尺仔细测量了存有争议的边界,并耐心听取双方陈述。
调解中,联调小组围绕矛盾焦点,一边积极引导双方以冷静的态度和合法的途径去化解矛盾,一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为双方释法说理、分析利弊。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慢慢得到缓和。最终,根据本案的实际情况,彭焕钦找到双方利益的平衡点,提出了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
“我同意这个方案。”“我们也同意。”在联调小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表示愿意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白某甲把占用了的70公分土地返还被告人白某;被告人白某向被害人白某甲赔偿2万元,并得到了被害人的谅解。至此,十三年的积怨得以圆满化解,叔侄二人握手言和。
综合考虑案件起因、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赔偿损失并获得谅解等情节,对被告人白某适用缓刑。高州法院判决被告人白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邻里关系和谐与社会稳定息息相关。我们在办理这类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秉持‘案结事了、事心双解’的理念,因案施策,量体裁衣,希望能从根本上化解矛盾纠纷,有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说起这个案件,彭焕钦感慨良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