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苏瑜 通讯员 张伟苗
本报讯 为进一步引导与规范广大村民群众行为,树立文明观念,9月12日,电白区霞洞镇石顶村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组织开展“弘扬时代新风 践行文明行为”——《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以宣讲的形式开展,主讲人对《条例》进行了详细的解读,向大家普及促进文明行为常识,引导村民群众规范使用文明用语,同时号召大家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此次活动旨在让大家了解到文明行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正确的文明行为可以帮助我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提升自身素质和修养,同时每一个人的文明行为都对社会的整体氛围产生影响,良好的文明行为能够造出和谐的社会环境。
本次活动共吸引20余名村民参与。活动后大家纷纷表示,要在日常生活中做到不随意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说文明话、做文明人。
《条例》于2023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有效地提高市民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有利于弘扬“好心文化”。接下来,霞洞镇将多措并举,发挥好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站的宣传阵地作用,常态化开展各类培育践行主流价值活动,让大家一起学习、宣传、遵守《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