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
日期:06-29
■记者 陈莹莹
本报讯 6月27日,茂名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三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悦群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玉华主持会议,副主任黄宝强、黄奕奕、陈凡晓、杨雄、吴海强,秘书长梁田欢及委员共44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茂名市古荔枝树保护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茂名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修正草案)》《茂名市露天矿生态公园保护管理条例(修正草案)》《茂名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广东省中医药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审议和通过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有关工作机构更名的决定;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政府债务管理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广东省革命遗址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精明紧凑城市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绿色矿山建设工作情况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中级法院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执行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朱海龙,副市长王小慧,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