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
日期:04-30
■记者蔡林琳
本报讯4月28日,茂名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一次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庄悦群的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雄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玉华,副主任黄宝强、黄奕奕、吴海强,秘书长梁田欢及委员共46人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茂名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22年度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2023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及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议和通过茂名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张锋华辞职请求的决定、茂名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会议听取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乡村振兴促进法执法检查报告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对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工作审议意见情况的报告;听取市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市中级法院司法工作人员履职情况的报告。
会议还审议了人事任免事项,会后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小慧,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各区、县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驻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