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城区罗德新活禽饲养场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9-12
2026年6月17日,我的饲养场在位于云浮市云城区腰古镇坪塘村委庙咀村大冲坑从事肉鸭养殖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缺乏环保意识,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
事后我饲养场全力整改,对违反规定设置的排污口进行封堵,达到了饲养场养殖粪污合规处置的效果。对于本次事件,我饲养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我饲养场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我饲养场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加强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不再发生类似环境违法行为。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云城区罗德新活禽饲养场
经营者:罗德新
202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