锚定高质量奋进新云浮
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刘友文通讯员关罗)近日,海关总署发布《海关总署关于实施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互认的公告》,自2026年8月1日起中国-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正式实施。中国海关、乌兹别克斯坦海关相互认可对方的“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乌兹别克斯坦海关认可中国海关高级认证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中国海关认可经乌兹别克斯坦海关AEO制度认证的同时持有海关业务和安全证书的企业为互认的AEO企业。两国AEO企业按所在国家申报AEO编码信息,相关货物在通关时即可享受适用较低的进口货物查验率、给予优先检查、优先通关等便利措施。
据了解,经认证的经营者(AEO)是世界海关组织为促进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推出的制度安排。AEO企业可以享受优先办理、减少监管频次、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有效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成本,提升国际竞争力。AEO企业除享受中国海关提供的通关便利外,还可享受到与中国海关互认的国家(地区)海关提供的国际通关便利措施,是国际贸易名副其实的“绿色通行证”。目前,中国共与新加坡、欧盟、南非等34个经济体签署了AEO互认协议,覆盖60个国家(地区),其中上合组织成员国5个,包括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伊朗、俄罗斯、乌兹别克斯坦;与其中53个国家(地区)已正式实施互认。
乌兹别克斯坦是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和上合组织成员国,据海关统计,上半年云浮市对中亚五国进出口贸易超9200万元,同比大幅增长10.3倍;其中,云浮市对乌兹别克斯坦出口384万元,增长1.65倍。两国互认安排的正式实施,将持续释放丝路贸易红利,为更多云浮制造拓展中亚等共建“一带一路”国家市场增添新动能。
接下来,罗定海关将进一步发挥信用管理对稳外贸的支持作用,针对重点外贸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加大AEO企业培育力度,帮助更多企业对标海关AEO新认证标准的要求规范内部管理,培育更多海关AEO企业,助力诚信守法企业畅享进出口通关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