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甜心屋食品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7-02
2026年4月27日,广东甜心屋食品有限公司在广东省云浮市新兴县凉果工业城C区从事蜜饯凉果生产过程中,实施了“超标排放水污染物”违法行为。此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条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实施此违法行为的原因在于旧的污水环保设施处理后的生产用水排放管道存在泄漏,导致部分处理后的生产用水经由该旧管道外泄,从而影响排放水质。事后我司全力整改,使用水泥浆对上述老旧排放管道进行彻底封堵,杜绝再次发生泄漏。对于本次事件,我司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本公司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广东甜心屋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伟聪
2026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