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分立股东会决议
日期:04-24
会议时间:2026年03月28日
会议地点:罗定市双东街道泰安三路6号(综合楼)
会议性质:临时股东会
参会股东:宋力丰(持股80%)、张乃银(持股10%)、肖珍仔(持股10%),代表公司100%表决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召集人及主持人:宋力丰
一、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公司存续分立(派生分立)及相关事宜
二、会议决议内容
经全体股东一致表决,形成如下有效决议:
1、同意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存续分立方式进行分立,分立后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继续存续,同时派生新设罗定市宜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2、同意本次分立基准日确定为2026年3月31日,以该日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为依据,对公司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进行分割与划转。
3、分立后,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股权结构保持一致:宋力丰持股80%,张乃银持股10%,肖珍仔10%。
4、同意新设分立公司承接粤(2025)罗定市不动产权第0134299号不动产权证上土地使用权及相应债务。
5、公司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存续公司与新设公司按照分立协议约定承担连带责任,公司将依法履行债权人通知及公告义务。
6、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全权办理本次分立涉及的公告、资产交割、工商变更、新设登记、税务、银行、印章等全部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7、同意根据分立结果相应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章程报登记机关备案后生效。
8、本决议经代表100%表决权的股东一致通过,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参会股东签字:
宋力丰张乃银肖珍仔
广东星光脂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