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古桂达)近日,云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离异夫妻因子女抚养费支付问题产生的纠纷。面对一方以单方支付的大额支出要求抵扣判决抚养费、另一方坚决反对的僵局,执行法官秉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通过耐心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理性协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并当场履行完毕。
本案中,申请执行人李某与被执行人陈某原系夫妻。二人离婚后,因陈某未完全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按月支付抚养费义务,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陈某向法院出示了其单独为孩子支付的城乡合作医疗保险、私立幼儿园学费及部分生活用品开支记录,主张这些费用应计入其抚养费支付范围。李某对此不予认可,尤其对未经其同意即选择的高额幼儿园费用表示反对,坚持要求陈某严格按判决支付固定金额抚养费。双方各执一词,矛盾突出。
针对这一在抚养费执行中颇具代表性的分歧,执行法官未采取简单强制措施,而是着力于厘清法理、弥合情感裂痕。法官向陈某阐明,判决所确定的抚养费是保障子女日常生活的持续性费用,父母任何一方对子女的大额、非必要支出,尤其是教育选择,应事先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单方决定后要求直接抵扣,既有失公允,也可能影响子女后续稳定生活。同时,法官也引导李某正视孩子教育支出已实际发生的情况,建议双方从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角度寻求务实解决方案。经法官多次沟通疏导,双方情绪逐渐缓和,最终达成和解:陈某同意对无争议的城乡合作医疗保险费及存在分歧的私立幼儿园学费,均按一半金额折算抵扣,并放弃其他小额生活支出的抵扣主张;李某亦同意此抵扣方案。和解后,陈某当场一次性支付了折算后的差额款项,并结清了后续到期抚养费。
该案的顺利解决,不仅实现了债权,更实质性地消弭了当事人间的对立情绪,促使离异父母重新审视彼此在子女抚养中的沟通与协作方式。云城区法院在涉家事案件执行中,始终注重贯彻善意文明理念,通过引导协商化解纷争,致力于让司法裁判在守护公平正义的同时,更好地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