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安公安交管部门在道路交通管理工作中,依法扣留了各类车辆265辆,其中小型汽车30辆,拖拉机2辆,三轮车5辆,二轮摩托车类225辆,电动自行车2辆,搅拌车1辆(详见扣留机车辆一览表),现予以公告。为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请机动车的驾驶人、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到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接受处理,逾期未处理的,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该批机动车依法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云浮市公安局云安分局交通管理大队
2026年4月10日
注:有车辆号牌的以机动车号牌公示,没有车辆号牌的以发动机号或车架号后六位数字及颜色公示,双磨机动车以车辆颜色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