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刘友文通讯员关罗)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信用修复制度决策部署,进一步优化海关信用管理制度,今年1月13日,海关总署修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用管理办法》)已于4月1日起正式施行。《信用管理办法》在企业信用等级分类、认定标准、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管理措施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优化调整。近期,海关总署先后配套出台了《海关总署关于实施高级认证企业简易复核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公布〈海关高级认证企业标准〉〈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的公告》《海关总署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注册登记和备案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所涉及法律文书格式文本的公告》等部门规章。
据了解,《信用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以企业“信用等级+画像结果”为基础,将信用管理理念和方式作用融入海关监管全过程,助力构建“物企并重”的穿透式监管模式。相关公告优化了高级认证企业标准和失信企业标准,制定了认证企业标准和严重失信企业标准;在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首次对长期保持良好信用记录、信用评估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高级认证企业,没有存在不予适用情形的,可以适用简易复核;对2026年4月1日前的企业信用认定结果、未办结业务、原一般认证企业再次成为认证企业等事项按照有利于企业的原则实现新旧办法过渡衔接。
为推动海关信用管理制度在云浮辖区落地见效,罗定海关结合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要求,通过政策宣贯会、海关送政策上门等方式宣贯解读《信用管理办法》及配套文件,强化企业自觉守法、自律管理的意识,密切关地企合作,共同构建公平诚信的外贸营商环境。同时,聚焦云浮市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信用培育重点企业库,帮扶更多企业获得AEO(经认证的经营者)资质,助力企业诚信远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