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陈燕舞通讯员张天德)当前正值珠江流域禁渔期,却仍有人心存侥幸顶风作案。3月8日凌晨,市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在开展禁渔期专项巡查时,现场查获一起利用乡镇自用船舶在禁渔期进行非法捕捞的案件。
当日凌晨3时50分,执法人员在云安区都杨镇杨柳码头对开江段进行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艘小型木质船舶形迹可疑,立即上前亮明身份并进行登船检查。经现场核查,当事人余某(女)正驾驶船号为“云安都杨自162”的乡镇自用船舶,在法定禁渔期内进行捕捞作业。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其刚刚放入水中的禁用渔具“虾笼”共计43只。虽然现场未发现渔获物,但当事人对在禁渔期使用自用船非法捕捞虾类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禁渔期管理相关规定,涉嫌在禁渔期内进行非法捕捞。目前,执法人员已依法对涉案的木质船舶及43只虾笼予以扣押,并立案展开进一步调查处理。
市农业农村局提醒广大民众,禁渔期内严禁一切非法捕捞行为。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巡查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渔业资源和水域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水生生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