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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云浮日报

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公开道歉承诺书

日期: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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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简称“我公司”)在新兴县新城镇下坪村白石坑(新兴县金丰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厂房F)从事危险废物铝灰资源综合利用过程中,实施了未依法报批危险废物铝灰渣贮存仓库项目,于2025年9月租用厂房建设使用,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使用。2024年12月至2025年11月危险废物经营期间未如实记载贮存、处置危险废物铝灰渣去向;未核实受托方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和签订书面合同,将工业固体废物氯化铵喷淋废液和压滤渣委托他人运输、利用、处置的违法行为。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五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五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发生上述违法行为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公司和本人李润龙环保法律意识淡薄,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认识不足,公司内部管理存在不足。事后我公司主动进行整改,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立即停止了该新建铝灰仓库的使用,并把该仓库贮存的铝灰全部转运到公司已依法报批建设的厂房仓库内储存;建立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完整记录信息,该记录簿已投入使用,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危险废物(包括铝灰渣等)的收集、贮存、处置(包括委托处置)等各个环节进行如实、详细的记载;重新核实接受委托处置工业固体废物单位的主体资格和技术能力,已重新与具备资格和能力的公司签订委托处置氯化铵废水和压滤渣服务合同,并按规范要求做好转移台账。

  对于本次事件,我公司和李润龙本人仍深感愧疚,对生态环境部门认定的违法事实没有异议,诚恳接受和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在此就所实施的违法行为向社会诚恳作出公开道歉,并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本公司和李润龙本人将严格遵守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认真履行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定义务,主动执行处罚决定。

  二、本公司和李润龙本人今后将全面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高标准规范环境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以上承诺,请全社会监督!

  广东省蓝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润龙

  202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