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罗定市检察院获评“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
日期:12-19
本报讯(云浮融媒记者钱枫通讯员罗检宣)近日,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作出《关于表彰全省检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罗定市人民检察院被授予“全省先进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
近年来,罗定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锚定“全市第一、多作贡献、全省争先、山区前列”的目标,奋力书写新时代基层检察院建设的罗定答卷。持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获得省“五好”基层检察院、省检察工作现代化先进基层单位等省市级及以上荣誉22项,2023年以来绩效考核连续优秀,6个案(事)例入选省检察机关典型或优秀案(事)例。
罗定市检察院主要负责人表示,将始终坚持积极融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把“党和国家中心工作推动到哪里,检察工作就要跟进到哪里”落实到检察履职的全过程各环节。始终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基本价值追求,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依法全面充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为广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走在前列、为云浮实现“争先进位、跨越发展”作出罗定检察新贡献,彰显罗定检察新担当。